我們真的了解區塊鏈嗎?——重新理解區塊鏈商業價值 | 人人都是產品經理

說起區塊鏈,我們常以為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屬性就是區塊鏈的全部。但實際上,真正的區塊鏈比我們了解的複雜更多,而且在技術的應用上,並不是我們之前認為的這麼膚淺。

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數據防篡改、網路開放性和決策自治性的優勢,作為一項新興技術,目前已成為國內外的研究焦點。依據Gartner2019年區塊鏈技術成熟度曲線圖顯示,未來2-3年區塊鏈技術將逐步走向商業化和成熟化。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強調要探索「區塊鏈+」在民生領域的運用,積極推動區塊鏈技術在教育、就業、養老、精準脫貧、醫療健康、商品防偽、食品安全、公益、社會救助等領域的應用,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2020年4月20日國家發改委也正式將區塊鏈技術納入新基建範疇。

據不完全統計,僅2020年上半年就有13個省、市發布了區塊鏈產業發展規劃,尤其以北京市區塊鏈發展計劃《北京市區塊鏈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2年)》最為引人注目,計劃到2022年,把北京初步建設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區塊鏈科技創新高地、應用示範高地、產業發展高地、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形成區塊鏈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北京方案」,建立區塊鏈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融合互動的新體系,為北京經濟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新活力。

目前區塊鏈產業的國家政策扶持力度,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同時,上市公司2020半年報顯示在262隻區塊鏈概念股中,大多數公司並未提及「區塊鏈」一詞。

在提及區塊鏈的公司中,只有23家有實際應用落地,具體披露業務收入的公司更是只有1家,僅遠光軟體一家公司表露信息稱,公司的區塊鏈營業收入同比下落100%,意味著相干收入為0。

區塊鏈產業在政策上的高熱,同商業市場上的冷淡、資本市場的觀望形成鮮明對比,似乎也在說明區塊鏈產業離真正商用化,市場化還有待時日。

國內外專業人士評估,在未來2-3年區塊鏈產業才會開始逐漸在商業化緩慢爬升。

筆者近年有幸參與了幾個國家級區塊鏈項目的申報和方案設計工作,也在區塊鏈商業化推廣方面,接觸了不少民營和國營企業,也算是了解一些市場需求;同時,在基於區塊鏈技術、模型化、系統化、平台化、商業化方面也有一些經驗,對於當前區塊鏈產業現狀、發展方向有一些感觸,特別是在看到很多業界主流聲音對於區塊鏈技術,乃至商業化存在一些誤解,故特此撰寫此文予以說明,希望能為區塊鏈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思路。

一、什麼是區塊鏈?

首先,我們要看看目前業界主流對於區塊鏈的理解到底是什麼?

維基百科這樣解釋區塊鏈的:

Blockchain或Block Chain是藉由密碼學串接並保護內容的串連文字記錄(又稱區塊)。每一個區塊包含了前一個區塊的加密散列、相應時間戳記以及交易數據(通常用默克爾樹(Merkle tree)演算法計算的散列值表示),這樣的設計使得區塊內容具有難以篡改的特性。用區塊鏈技術所串接的分散式賬本能讓兩方有效記錄交易,且可永久查驗此交易。

百度百科這樣描述區塊鏈:

區塊鏈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

維基百科解釋偏重技術實現,以密碼學保障的數據記錄,擁有難以篡改優勢;百度百科偏重系統解釋,以共享資料庫定義區塊鏈;而中本聰在2008年「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論文中是以介紹一種實現點對點交易的電子現金系統的方式,引出區塊鏈技術的。

目前學術界對於區塊鏈並沒有標準定義,區塊鏈技術也不是一項單一技術,作為一種系統概念自身也在不停發展進化,所以很難用一個通用定義涵蓋區塊鏈全部含義。對於區塊鏈的理解,更多還是出於自身行業需求角度出發,看待區塊鏈的價值和意義。

從金融行業角度來看,區塊鏈是一種分散式的記賬方法,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技術的最成功的應用場景。

基於哈希演算法、橢圓曲線加密演算法、共識機制和P2P網路的區塊鏈技術是經過數字貨幣發展實踐,成功證明是實現去中心化的金融資產流通最佳技術路線。

記賬方法一直伴隨人類經濟活動而發展,從記賬媒介的發展看,經歷了實物記賬向電子記賬的演變;從記賬模式上看,經歷了分散式記賬-》中心化記賬-》分散式記賬的過程。

隨著20世紀70年代,IBM引領的大型計算機深入滲透至金融行業,7*24小時的自動化賬務處理,替代了朝九晚五的人工記賬,從而將中心化記賬推向了頂峰。目前還難說中心化記賬和分散式記賬誰優誰劣,因為這兩種模式目前在各自的領域都發展迅猛。

就目前而言,區塊鏈技術還缺少學術上的標準定義,從商業上看,存在各自領域、行業不同的理解和解釋,特別有些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方向,本身已經不是「區塊鏈」本意了,例如:R3 Corda 只是分散式記賬而沒有用到區塊、鏈式結構。

也許根本就不存在區塊鏈的標準定義,未來也不存在一種通用區塊鏈技術。本文在接下來的內容重點就是圍繞區塊鏈到底是什麼的問題開展闡述。

二、理解區塊鏈的常見誤區

1. 區塊鏈是價值互聯網、是下一代互聯網

「互聯網發展將從信息互聯網發展到價值互聯網」這句話,這幾年高頻出現在各類區塊鏈相關報告和網路資訊中。這是一種常見的概念炒作,很多不明就裡的同學,會認為區塊鏈代表著一種全新的互聯網模式,是一種去中介化、點對點價值傳遞的網路。其

實互聯網的本身就是一種去中介化的價值傳遞網路,互聯網並不需要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價值轉移。如果非要說「價值」是指數字貨幣,那隻能說張冠李戴了。

數字貨幣是貨幣的一種形態,而貨幣只是對價值度量的工具,怎麼能說貨幣就是價值呢?所以也沒有「下一代互聯網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這種邏輯。

2. 區塊鏈的優勢是去中介化,所以不需要中介機構

中本聰在「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和在以太坊白皮書「A Next-Generation Smart Contract and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 Platform」中都用技術手段證明了去中心化的點對點安全交易是一種可能。

但技術去中心化並不是去商業中介化。

其實區塊鏈技術確實具備去中介化能力,但決定是否去中介化的,並不是技術本身,而是商業模式。搞笑的是,在去中心化呼聲最高的數字貨幣領域,卻充斥著大量交易所、錢包等中介結構。

這些中介並不是區塊鏈技術的必需品,但卻是數字貨幣交易活躍度的商業保障。沒有這些中介,數字貨幣的價值將大打折扣。電商興起之時,也是宣稱去中介化,去代理的,可以實現商品從工廠到消費者端的點對點交易。

但現實是:電商平台本身就是最大的中介,平台之上還有無數的小中介和銷售代理,所以去商業中介化並不是區塊鏈的目的,中介的存在必然有它的商業價值。

3. 數字經濟就是數字貨幣的經濟

這是一種常見的概念偷換,貨幣在人類經濟活動中主要起到交易媒介和價值度量的作用,而數字貨幣只是貨幣的一種物理形態而已。所以數字貨幣和數字經濟並不是等價關係,可以說數字貨幣乃至區塊鏈技術只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一個元素而不是必要條件,將兩者混淆在一起的,往往是另有所圖。

目前數字經濟發展本質是利用信息計算、存儲、網路傳遞等數字化技術,在物理空間佔用小、安全性高、流動速度快、數據校驗效率高等特點,服務於實體經濟。可以認為數字經濟是實體經濟在數字空間的映射,利用數字經濟可以大大降低實體經濟的生產、流通、銷售、消費的成本,提升經濟活躍度和效率。

數字經濟不是虛擬經濟,數字經濟的價值在於服務於實體經濟,幫助實體經濟進行產業升級。

4. 區塊鏈技術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區塊鏈技術可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供生產效率嗎?這個問題受點對點數據直接傳遞的影響,最容易讓人誤解。

這是因為區塊鏈技術雖然採用點對點的數據傳遞,但為了取得其他節點對數據的一致性認可,往往需要花費更多計算、網路和時間資源的投入。

例如:實用拜占庭容錯演算法(PBFT)的時間複雜度為O(n^2) ,n是分散式節點數。分散式不是分散式的并行處理,分散式的重點不是如何實現點對點直接通信,而是如何保障分散節點間信息傳遞和決策的網路一致性。所以採用區塊鏈技術是很難在現有集約化運營環境中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這個誤解足以讓區塊鏈技術在產業落地和運用過程中遇到實際商業模式的困境。

5. 區塊鏈數據防篡改特性是當前最好的行業應用特性

區塊鏈技術特性中最著名的就是利用數據分散式存儲、共識和區塊、鏈式數據結構等,保障上鏈數據真實性和防篡改能力。所以,將區塊鏈技術看成一個高安全的數據存儲資料庫是一種常見理解。

不可否認,基於區塊鏈技術在數據防篡改特性上,擁有先天優勢,但這種優勢適合的商業場景卻非常有限。

首先,中本聰在Bitcoin中採用區塊、鏈式結構和分散式交易存儲機制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數據存儲安全,而是為了交易安全,建立一個點對點安全的電子現金支付模式才是它的目的,而數據的安全存儲只是實現該目的的一種高效保障而已,所以如果只是關注數據安全存儲,它的商業場景非常有限。

其次,區塊、鏈式結構和分散式共識由於結構和網路限制,不適合存儲例如:圖片、視頻、音頻等大文件格式,它的實際用途有限。

最後,對數據有高安全要求的機構或企業,目前都是強中心化和經典集約化的信息系統和管理架構。安全保存數據,除了區塊鏈技術以外,還有很多低成本選擇,例如:網路安全、硬體加固、數據多中心存儲等。而採用完全的區塊鏈分散式架構,數據泄露風險和維護成本更高,它的技術價值有限。

所以單純把數據上鏈存儲、數據防篡改的特性從區塊鏈整理剝離出來,去單獨強調和在行業中應用,已經失去了區塊鏈的網路優勢,本末倒置。

6. 區塊鏈是數據共享的最好方式

其實,區塊鏈從來都不是建立數據共享的有效方式,目前基於「資料庫」、「匯流排」、「微服務」和「API」技術的數據、業務邏輯、流程和界面的中心化集成技術才是數據共享的高效模型。

在過去10年,隨著:「EDW」、「大數據」技術的普及,企業、政務和電商類系統大都採用建立數據中心來改善數據共享問題。

但數據中心強調中心平台對數據的絕對控制權,而我們都知道「數據即資產」,所以在多頭管理模式下,誰會願意輕易交出自己的數據呢?

我們現在經常討論的「數據孤島」問題,其實並不是技術問題,更多的是針對數據控制權的管理問題。

相反,如果利用區塊鏈技術作為數據共享架構,除了「數據孤島」問題依然存在,還會帶來,性能和效率低下、數據安全不可控等其他問題。

三、重新理解區塊鏈

那怎麼理解區塊鏈呢?

本文將從分散式多方協作方面去理解這個問題。

什麼是協作?

協作是指在目標實施過程中,部門與部門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協作過程需要目標直接參与方的配合,需要協調方參與資源調度和任務見證。所以無論是中心化系統還是分散式系統,要實現一個業務目標,都是需要相互配合和協調工作。

例如:我們在某銀行APP中實現一筆跨行轉賬,至少需要三方參與協作,才能實現資金的划轉。分別是:資金劃出銀行、資金划入銀行和交易協調方(或見證方)。劃出賬戶要檢查轉出資金是否正確、划入銀行檢查轉入資金是否正確、而交易協調方保障資金轉賬不會出現雙花現象(雙重支付),在這個場景中,交易協調方就是清算機構。

見下圖:

圖1 中心化協作模型

這是一個典型的中心化協作機制,我們常見的電商、支付系統也都類似。這種中心化的協調機制,是以流程、事務控制為中心的,協調流程必須在一個可信的第三方中心化的協調系統中才能安全有效的運轉。

而在分散式協作機制中,同樣也需要協調工作,只是協調工作被分散式共識協議給代替了,例如:同樣某銀行APP中實現一筆跨行轉賬交易,從業務實體來說只需要直接參与交易的兩方即可。分別是:資金劃出銀行、資金划入銀行。而交易協調工作是由分散式共識協議完成的。見下圖:

圖2 分散式協作模型

在分散式協作機制中,共識協議已經被分散式地部署在協作方內(故上圖用虛線表示),雖然依然存在協調工作,但已經沒有中心化的協調系統了。點對點的資金交易,需要用分散式共識協議保障轉賬的協調工作,還要密碼學控制多方狀態,分散式的協作更關注狀態一致性,而非流程和事務一致性。

協作具備如下典型特徵[1]:

  1. 協作的目的是明確的而且單一性的。
  2. 協作的過程是一個「交換」過程。
  3. 協作使人失去個體性而成為形式化的符號。
  4. 協作是服務於自私的需要。
  5. 協作關係從屬於法律的規定, 接受法律的調控而不受道德的制約。
  6. 協作無論在表現形式上會擁有多大的自由和自主性 , 其實 , 在根本性質上是被動的和 「他治的」。

我們再來看看,區塊鏈世界的協作表現:交易(Tx)是協作目的載體;「付款到公鑰哈希(P2PKH)」則是實現協作價值交換的密碼學保障;「公鑰即身份」用密碼符號代替了協作的個體身份;區塊鏈世界的交易驅動,來自於對自身利益的追逐,從而達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博弈均衡;區塊鏈依託交易腳本或智能合約實現,合約執行不受個人道德、情感影響;區塊鏈共識演算法保障了協作參與方是在一個協作網路共識治理下開展的,而非絕對自由。

可以說以比特幣、以太坊等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兩人或多人之間的點對點數字貨幣交易,從本質上,是社會「原子主義」(即:個人主義)的一種協作場景而已。

基於區塊鏈的協作到底協作的是什麼呢?

我想,區塊鏈的協作肯定不是交易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共享,而是基於各方實體的,對某種商業場景的交易真實性證明協作。區塊鏈的協作從本質上只關心協作的真實性,而非協作數據的內容。

——這也是為什麼「Zcash」使用ZK-SNARK的零知識證明,是在交易密文情況下也能實現點對點的交易協作目的。

綜上,區塊鏈價值所在,不是區塊數據存儲的結果,而是多方共識和交易協作的過程。區塊鏈的協作本質不是商業交易數據本身,而是證明這些交易數據真實性的證明,不過這樣的區塊鏈其實叫「分散式證明」更確切。

四、區塊鏈行業應用的商業價值

1. 可實現商業協作在時間、空間的動態一致性和繼承性證明

這裡的時間和空間,主要指區塊鏈交易協作的過程數據(一般是:交易Tx),具有在大範圍的歷史尺度和分散式計算、存儲在某個時刻上,始終保持狀態的一致性。而繼承性,則是指交易或狀態版本具有形態、所有者變化的的承前啟後的可繼承能力。

協作在時間、空間的一致性和繼承性證明的價值在於:可以在分散的商業資源(資產)、產品、服務、營銷活動中構建以價值為中心,基於價值全生命周期的商業行為的真實性運營環境,是整合供應鏈、生產製造(種植)、銷售、物流、消費、售後、回收(銷毀)等環節數據流動的基礎和前提。

這是因為,商業活動從資源到產品和服務,再到消費和售後,呈現長周期、責權分散和價值多形態的特徵,單一技術手段,不具備真實串接價值鏈的條件。

思考場景:在目前便捷、活躍的電商消費和移動支付過程中,當你看到一個月上百筆的消費記錄時,你有曾想過,怎麼證明你的電商訂單、第三方支付單、銀行賬單的數據是準確和一致的?

2. 可實現靈活的商業規則和交叉銷售協作能力

交叉銷售是目前最為常見的市場營銷手段[2],電商平台通過構建產品或服務生態圈、Shopping mail通過營銷活動,建立自有產品或服務的交叉營銷體系。但存在問題也比較突出:平台推薦費用高、管理成本高、營銷費率固定不靈活、產品和服務組合範圍受制於平台或商家的商品範圍、交叉營銷形態主要是產品或服務,很難下沉到資源層等問題,這也是后電商時代急需解決的問題。

以太坊為代表的智能合約技術,帶來一種低成本、規則自定義、點對點的分散營銷的全新方案。分散營銷可以將交叉營銷組合數從n提高到n!級別(n是參與商家數),由於營銷規則是自定義,所以有營銷組合靈活、平台管理成本低、費率浮動、產品和服務組合範圍可跨平台生態等優勢。

思考場景:在積分兌換平台中,由於每種兌換商品的採購成本和積分自身成本的比例是千差萬別和動態變化的,所以目前的常見積分兌換是固定成本費率(一般是選擇平台成本風險最低的固定比例),如何在積分平台中實現跨商戶產品、靈活和低成本的積分兌換,最大限度提高積分利用率?

3. 可在控制權分散的實體間建立基於「原子主義」的可信交易環境

「原子主義」,是個人主義的學理化表述[1],常用來表示西方近現代社會結構。是指一種鬆散結合的社會結構,在這個社會結構中,人們只關心自己的或直系親屬的利益,這種社會往往是比較自由民主的社會[3]。典型特徵是:自我意識占統治地位;強調個人能力、尋求自主權利、尊重獨立發展等[4]。

不管我們是否承認,實際上在商業市場中佔據主導地位的仍然是「原子主義」而非「集體主義」,每個企業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原子主義或個人主義的世界中,人們必須依據契約來建立他們之間的聯繫,正是這種契約關係決定了他們只能開展協作[1]。

但在傳統「原子主義」中,企業追求對市場的絕對控制權,而每個行業在市場集約化過程中,最終形成以核心企業為中心的非對等協作關係,而那些不值得或者無法集約化、控制權分散的領域,協作則變得異常困難。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交易協作網路,是連接多個市場集約化中心或者整合利基市場,形成便捷、可信、安全的分散式有限交易環境的最佳方式。

這裡的有限交易是相對於集約化複雜交易環境而言的,因為區塊鏈並不是一個高效的協作機制,所以有限交易協作主要是將協作的重點放在協作證明上,而非傳統CRM、ERP、SCM、電商等這類複雜業務處理上。因為在「原子主義」環境下建立對等協作的前提,不是數據如何處理,而是,是否信任該數據。

思考場景:如何在奧運會舉辦期間,圍繞奧運會主題,建立場景化的跨行業、跨地域、跨企業、跨產業中心的,能准入退出靈活、商業規則自定義、管理成本低的營銷活動?

4. 可提高商業協作創新的整體網路效能

在第二部分,已經介紹了區塊鏈絕對不是一個信息傳遞高效的框架,這是共識機制和分散式網路決定的。在傳統集約化和中心化信息架構中(如:樹形架構、星型架構),為了提高複雜信息處理和傳遞的效率,通常採用模板化、標準化、規則預置的流程、數據結構和交互協議,而犧牲了信息的多樣性和決策的靈活性。

效能是指使用行為目的和手段方面的正確性與效果方面的有利性。效能主要關注行動的最終效果,在很多場景中跑得快,不見得效果就好。基於區塊鏈共識網路的協作,是一種功能單一、信息多元、輕量級的協作模型(如:UTXO、餘額、產品標識、產品庫存等),基於區塊鏈的協作把標準化限定在有限範圍,而不是為了數據處理和傳遞效率,而擴大標準化。

如果我們把信息多元和決策靈活納入集體創新效能評估模型,你會發現參與實體間,會產生點對點的協作信息結構和靈活決策行動,在需要新業態、新產品(服務)、新模式的創新商業環境下,基於區塊鏈的協作模型帶來的優勢是明顯的。

思考場景:國家傳染病網路直報系統,採用單一的「傳染病報告卡」作為數據處理和傳遞的標準格式,傳染病從醫院HIS系統到國家級預警數據中心,一般信息傳遞時間在分鐘級,但為什麼對新型傳染病的預警無效呢?

5. 在原子主義的協作環境下,更有利於保護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在當前信息化和數字化高度發展的商業環境中,商業協作帶來價值交換,而價值交換又是通過數據交換實現。數據對於企業來講是資產,對於消費者而言是隱私,在「原子主義」的協作環境下,每個企業都希望從對方獲得更多的數據,而自己則希望少提供數據。由於企業保持現狀比協作帶來的數據風險更小,最終,協作各方的博弈均衡是:都不提供數據。

我們多次強調,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協作是一種證明型協作,證明模型是一種輕量級模型,共識網路基本不關心除證明數據以外的其他數據,這也是為什麼比特幣可以用UTXO、對手公鑰地址和交易簽名的P2PKH模型就能完成點對點的資產交易,而對於其他信息完全可以匿名或隱藏。而採用零知識證明、同態驗證等密文證明技術,可以將證明數據也完全密文化。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協作把協作參與實體的個體性,形式化為符號和密碼,實現對數據使用目的明確、範圍可控、充分授權和基於數學證明的協作機制。

思考場景:當前大數據產業困境,並不是市場沒有數據需求(相反需求更旺盛),而是數據被集約化的大流量平台所控制,如何在保證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前提下提高數據的利用率?

6. 可降低自律性、混合監管的監測、監管成本

從監管模式上看主要有:立法型統一監管、自律型行業監管和混合監管。立法型監管是針對重大民生市場和國家命脈實施的強監管,是不惜代價對商業活動開展全天候實時監測;自律性監管則是針對新興市場、創新市場採取的行業輕量級監管;混合監管則是介於前兩者之間。因為監管需要在成本、強度、市場活躍度做出平衡選擇,提高監管強度,勢必限制市場活躍性,提高監管成本。所以,相對於立法型監管,自律性監管和混合監管的實踐難度要高很多。

區塊鏈技術誕生以來,從來沒有主動考慮過監管需求,但由於基於節點數據自動化同步、網路共識和智能合約防干預的特點,又恰恰為自律性、混合監管提供了低成本的技術實現基礎。區塊鏈交易網路的交易安全保障和自律性監管需求不謀而合。監管單位可以作為區塊鏈共識節點,直接使用監管對象的交易網路和交易數據實現自動化、實時、穿透、連續、分行業細化、差異化、定製化的主動監管。監管機構為達到該目標,不需要另行建立監管網路和數據上報機制,降低了監管機構的監管成本。

思考場景: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採用「一元多頭」的分業監管體制,根據行業特徵、重要程度不同,採用立法統一監管和行業自律監管並存的混合監管辦法。而P2P金融,從一開始的鼓勵金融創新的行業自律監管,到迅速擴大,再到頻繁「爆雷」后的統一強監管,到現如今已被「團滅」的處境,給我們金融監管需求帶來什麼啟示?

小結

2020年以來,全國各地上馬了很多帶有地方特色的區塊鏈平台,在新基建的大旗下,各類高級黑、低級紅的概念層出,給人一種區塊鏈萬能的錯覺。

如果我們不能清晰認識區塊鏈的內在機理和應用價值,不能弄清楚區塊鏈到底解決什麼問題,只是簡單利用區塊鏈數據共享、防篡改特性,去代替現有中心化、集約化系統,只能是「雷聲大雨點小」,沒有實際業務價值。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研究,除了技術視角,更多應該是從社會學、經濟學和管理學角度上尋求產業發展的新業態、新產品(服務)和新模式,我想這才是區塊鏈被納入新基建的重要原因。

蘇沃洛夫元帥講到拿破崙時說:「這個孩子的步伐總是邁得太快」,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步伐也總是邁得太快,如果總想一次性徹底改變世界認知格局,反而適得其反。

本文作為我正在開展的協作型區塊鏈模型研究的引導性文章,主要是希望從區塊鏈的認識誤區和商業價值出發,重新認識區塊鏈技術以及最適合它的場景。

由於本文的定位原因,我並未詳細闡述協作型區塊鏈的模型和細節,我將會在我下一篇正式論文中詳細闡述,敬請期待!

參考文獻:

[1] 張康之.”「協作」與「合作」之辨異.” 江海學刊 .02(2006):98-105+239. doi:.

[2] Philip Kotler, Kevin Lane Keller. 營銷管理.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年11月第1版

[3] 劉志堅,徐北妮.管理學:原理與案例.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2年09月第1版

[4] 方益壽主編.組織管理心理學.山東大學出版社,1995年09月第1版

#專欄作家#

黃銳,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高級系統架構設計師、資深產品經理、多家大型互聯網公司顧問,金融機構、西華大學客座副教授。主要關注新零售、工業互聯網、金融科技和區塊鏈行業應用版塊,擅長產品或系統整體性設計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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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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