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時代下的財產保護和繼承,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如何做? | 人人都是產品經理

2015年3月22日,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在深圳召開,馬雲並未到場,但是讓人送來了他的錄製視頻,視頻中馬雲表示整個世界將很快從IT時代走進DT時代,而所謂DT(Digital Technology)時代即數字化時代。結合前段時間艾瑞克寫過幾篇有關於互聯網統一帳號和消滅密碼的文章,今天這篇文章要講的就是那幾篇的一個延續話題——DT時代的數字財產保護和數字遺產繼承。

這曾經是個笑話

數字遺產繼承在互聯網方興之初,曾經被人當成一個笑話來看,傳統權威階層用鄙夷動漫的態度鄙夷數字遺產問題,認為這都是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不過是些遊戲裝備Q幣點卡之類的虛擬物品,根本沒有價值可言。

然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大量依附於虛擬裝備交易的產業興起,緊隨而生的就是虛擬裝備盜竊這一新興犯罪形式的出現,讓數字財產漸漸被人們所重視。自媒體與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將虛擬財產的安全推向了一次高峰,大量的微博QQ大號被盜刷廣告,各種寶寶和支付產品被盜頻頻發生,讓人不得不再次思考數字財產的重要性,而數字財產的保護和數字遺產的繼承也變得尤為迫切和需要。

為了應對虛擬網路犯罪很早以前國家就已經有相關立法,並且各地都成立了網路犯罪監管和調查部門,但是這些都只是針對於數字財產的保護層面,而針對數字遺產的繼承和保護依然處於缺位狀態。雖然立法尚未跟上,但是國內外很多企業已經開始在相關方面幫出了嘗試和努力,就在2013年淘寶已經開通了網店過戶業務,向數字財產繼承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數字遺產繼承爭論的由來

這其實是個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論。2011年11月,遼寧瀋陽的徐先生去逝,其愛人王女士向騰訊公司提出索要其先生的QQ帳號,以獲取徐先生QQ郵箱里的各種信件和照片留作紀念之用,但是騰訊公司拒絕了王女士的請求,理由是依據協議,徐先生對於該QQ帳號僅擁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

同樣的案例也曾在國外發生過,最有名的是海軍陸戰隊士兵賈斯汀-艾斯沃斯的家人與雅虎公司的官司,這場官司一度引起了美國社會對於數字遺產和繼承的討論和關注。2004年艾斯沃斯在伊拉克執行任務身亡,他的父母向雅虎公司索要艾斯沃斯的帳號和密碼,以獲取艾斯沃斯在郵箱中的文字,用來保存有關於兒子的回憶。

雅虎公司同樣拒絕了艾斯沃斯父母的請求,兩位老人一怒之下將雅虎公司告上法庭,法庭經過裁決提出了一個折中方法,雅虎公司最後答應將郵箱內容製做成光碟交給艾斯沃斯的父母,但是依然拒絕交付帳號和密碼。

數字財產包含哪些?

數字財產最初指的僅僅是以QQ為代表的各類帳號、各種遊戲裝備和點券,但是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隨著博客、威客、播客、網路寫手、段子手等自媒體的興起,還有以餘額寶為代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興起,數字財產包含的範圍變得越來越寬泛了,所能造成的社會危害也越來越嚴重了。

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數字遺產的繼承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因為如果一個人不幸去逝而沒有交代各種帳號和密碼給家人,那麼損失的幾乎就是真金白銀和在網路世界的影響力了。在自媒體時代,在網路粉絲中的影響力,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

在查閱了大量的新聞和資料后,艾瑞克將數字遺產大致分成了三類。第一類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財產,主要指的是可貨幣化的網路數據,即互聯網金融產品、網路遊戲裝備和點券等;第二類是影響力,即以自媒體概念為核心的內容,在網路世界上的影響力,直接表現就是各種網路帳號和密碼。第三類是數字版權內容,我們所有拍過的照片、錄製的視頻、寫過的文字和段子,都是我們的版權內容,尤其是對以寫段子、文章、小說以及錄視頻為生的自媒體人。

在法定意義上來說,我們所使用的所有互聯網產品,我們都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但是我們通過這些產品所積累下來的內容的所有權是歸屬於個人的。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說互聯網公司剝奪用戶的所有權是不合乎情理的。

但是從歸屬角度來講,所有的產品都是寄生於互聯網企業所構建的生態系統之下的,誰也不知道這些產品在未來的時間裡還會不會存在,所以在這一層來說要求所有權是沒有意義的,這種所有權的歸屬只是口頭之爭罷了,你根本不可能將這些虛擬的物品從企業的伺服器里取出來。所以對於用戶來說,我們能爭取的,僅限於使用權層面。

那麼應該怎麼做?

隨著社會對於數字財產的保護越來越關注,各家互聯網企業都已經在這方面做出了積極的努力,但是這些努力僅限於幾家大型的企業,其他一些發展中的小型企業尚未涉足。在前面艾瑞克將數字遺產做了三個大致的分類:數字財產、影響力和版權內容。

而這三個分類歸結到一起,其實是一個帳號體系的問題,即帳號的繼承權。無論是以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數字財產,還是以自媒體為代表的影響力以及版權內容,所有的一切都是寄生在一個帳號上的,這也是為什麼艾瑞克在前面用了好幾篇文章大量的文字來討論建立一個統一的帳號體系的重要性的問題。

帳號體系的混亂將增加整個繼承問題的複雜性,而且也會帶來大量的安全性問題。

假如艾瑞克有一天掛掉了(啊呸!這種不吉利的例子只能犧牲自己了),那麼艾瑞克的家人想要獲取艾瑞克的各種寶寶財產,首先得向支付寶啊財付通啊以及各種P2P公司遞交材料,申請拿回艾瑞克的互聯網金融產品;

為了獲取艾瑞克寫的小說版權,又得向網路文學網站遞交財料申請;最後如果要拿回艾瑞克的公眾號阿嘿家的所有權,獲取艾瑞克在阿嘿家發表的那些文章版權,又得向微信遞交申請;基本上像艾瑞克這種活躍在各種網路上的人,如果我的家人要想繼承所有的內容,估計沒個一年半載也忙不完!

而在這整個過程中,少不了要大量的遞交各種身份複印件來證明身份,這些隱私證件在大量遞交的過程中難保不會出現安全隱患。所以建立一個統一的帳號體系將會簡化整個數字遺產的繼承問題。然而在這樣一個統一體出現之前,網民所能做的,就是像艾瑞克一樣找個東西自己將所有的帳號做個備份,但是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

在DT時代的未來,統一體的帳號體系建立勢在必行,這必將是一個趨勢。具體的內容可以去看以前寫過的文章,有大量的文字進行相關問題的討論。

互聯網公司做了哪些準備?

2015年2月,FACEBOOK正式推出了「遺產聯繫人」功能,允許用戶指定一個帳號在自己死後繼承和管理自己的帳號,並且允許用戶的繼承在自己去世后徹底刪除自己的帳號。淘寶在2013年也推出了網店過戶的功能,形式上略有相同只不過不是遺產繼承。同年穀歌也推出過「指定數字遺產繼承人」的功能,允許繼承包括Gmail、電子郵件、雲存儲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的數據。

這裡其實牽引出了另一個話題,那就是數字財產繼承和數字遺產繼承。這裡的數字財產指得就是包含影響力和版權在內的所有可變現的網路資產,而繼承指的是原有用戶在世時的過戶繼承,即淘寶網店過戶同一類型的服務。

在線下產業里,我們所有的一切財產都是可以過戶、贈送或繼承的,如果承認線上數字財產的合法性,那麼也同樣應該給予數字財產過戶、贈送或繼承等權利。在用戶僅擁有使用權的前提下,還應該給予用戶消毀自己數據的權利。

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我們切身可以體會到的是,如果我們對於一個互聯網產品厭倦了,我們除了盡量刪除裡面的內容之外,是沒有消毀和註銷的權利的。雖然有一些產品擁有註銷的功能,但是更多的產品是沒有的,因為用戶數和信息流是整個互聯網世界的基礎,尤其是對於一些小型公司來說,獲取一個用戶的成本是高昂的,絕不可能輕易的允許用戶註銷自己的帳號。

而且即便是一些大公司的註銷功能,很多都只是個門面功能,在註銷之後始終會有一個恢復的按鈕,你隨時可以重新激活你的帳號,這種註銷實際上只是將帳戶凍結了而已,你所有的數據都還在裡面。

在這裡就不得不提到天涯這個產品,筆者幾乎只看不發,因為在那裡我所有發過的貼子不允許刪除,要想刪除一個貼子還需要去指定的板塊里發布刪除申請貼,而且幾乎沒有人理會,至今那幾個想刪的貼子還在那保存著。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互聯網公司的心態,用戶數和信息流是企業的生命線。

在艾瑞克看來,一個真正自由的互聯網產品,應該允許用戶隨時刪除自己的帳戶,徹底從官方伺服器上清除用戶的數據,而不是將用戶的數據據為已有,建立所謂的大數據中心。而且事實上一個用戶一生中,常用的產品只有幾個,大量的帳戶都處在殭屍狀態。這些殭屍帳號除了佔用伺服器空間外,對於企業來說並沒有實質性的價值。

這讓艾瑞克想起了以前去銀行註銷銀行卡的事情,幾次去櫃檯都被工作人員給勸了回來,說沒事你放著不用,三年之後會自動取消了,然後我就醉了。企業在發展中為了數據的漂亮,哪怕明知這是個殭屍帳號,也會竭力保留,這一切都是為了好看的財報和估值。尤其是在大數據如火如荼的時代,幾乎不太可能指望各大企業推出這個功能。

然而事實上在統一體帳號系統出現之前,這一個簡單的功能,卻給用戶的數字遺產繼承帶來了極大的方便。因為在幾十億人的基數下,意外死亡的人數雖然很多,但是比例卻也微不足道。絕大多數人還是能夠在去逝前做好相關準備的。

比如如果有一天艾瑞克感覺自己要去逝(阿呸!)了,就會把大量不必要和不登陸的帳號全部銷毀,最多也就保留一個微博、一個阿嘿家的公眾號等可以帶來流量的產品,其他的甚至支付寶都可以註銷掉了(但願他們還存在),因為下一代肯定有自己的各種寶寶。

看似一個簡單的功能,帶來的是數字遺財繼承的極大便利性,同樣避免了大量財產申請遞交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而且這個簡單的功能也是互聯網自由民主精神的代表。

#專欄作家#

艾瑞克(微信公眾號:阿嘿家:ahey1314), 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 互聯網觀察員,自06年起持續關注互聯網行業發展,對互聯網各種商業模式和案例有些粗淺認知,願於網友一起交流學習,共同進步,希望自己的淺知可以為互聯網的發展盡綿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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